证监会于7月21日表示起草了将特定短线交易监管进行完善的若干规定。对于特定短线交易的监管主要有八大要点,其中包括优先股转股的豁免,以及公募差异化方面的安排。
规定的八大要点:
1。需遵循卖出时要明确具备董监高、大股东的身份。
2。对于特定短线交易,不进行跨品种计算。
3。对于买入和卖出的时点都做出了具体的标准,买入或卖出的6个月内都需要遵循此标准。
4。针对优先股权等12种情形进行豁免。
5。针对公募基金和社保基金作出差异化的安排。
6。境外公募需要遵循境内公募基金的监管标准。
7。目前已经拥有了比较成熟的制定短线交易制度规则的条件。
8。起草规定需遵循五大原则:依法制定,尊重实践,保持内外一致,保证预期稳定,为交易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