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双峰溺亡案家属称女子不会游泳 疑点重重当调查清楚?

2024-04-24 09:43 生活百科 0万阅读 投稿:如何学Go

极目新闻消息,日前,湖南双峰一名女子在溪口水库溺亡,因牵涉到三名镇干部,持续引发关注。南都记者从死者陈女士的亲属处了解到,陈女士性格外向、喜欢运动,夫妻二人长期在外打工赚钱,一年多前,二人用手上的积蓄外加举债,在老家建起了宽敞的新房。后来,女儿升上初中,陈女士便回老家陪读。家属称,陈女士并不会游泳。他们表示,从警方获知,事发后三名干部未予施救就逃离了现场。

死者陈女士

此前媒体报道,湖南三名男性镇干部和一位女性夜间在水库游泳,女性溺亡,引起了舆论广泛关注。现在,死者陈女士家属称,“女子并不会游泳”,更是让案情疑点重重。

已婚镇干部刘某勇为何不避嫌约已婚女性水库游泳,难道不怕群众议论吗?女性溺水后,三名镇干部为什么不施救、不报警?是恐慌下的非理性行为,还是因为有别的原因?就算是非理性的慌乱行为,那为什么还记得将陈女士的摩托车钥匙和手机都扔进了水里?这似乎是想掩饰什么。

再说,如果陈女士不会游泳,一般而言会携带游泳辅助装备,如游泳圈什么的。那么,他们携带了游泳辅助装备吗?如果没有,一个不会游泳的人,夜晚游泳还不做好准备工作盲目下水,同样不合情理。如果他们携带有游泳圈之类,那么,三名镇干部中如果有人会游泳,他们带装备救人并非一件很困难的事情。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这三名镇干部中,有镇干部刘某勇,还有镇污水站站长王某文和镇移民站站长易某武,从他们的工作性质来看,似乎与留守在家陪读的陈女士并无交集,也似乎不会有什么业务上的往来。

另据上观新闻10日报道,刘某勇称与陈女士认识,是缘于去年修高速期间陈某家的水井被污染一事,后来发现,刘某勇家的小孩与陈某女儿是同学。刘某勇妻子在电话中对上游新闻称,事发当天,系陈女士主动约其老公去游泳,而不是刘某勇主动约的。杏子铺镇镇长朱晓涛则称,陈女士在事发前2天都在游泳,并不是不会游泳。

这样综合来看,各方说法互相矛盾,可以肯定,总有一方说的是假话。

事发后当地竖起了警示牌

8月10日晚,双峰县官方发文称,6日19时许,双峰县杏子铺镇发生一女子在水库游泳溺亡。事情发生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由政法、公安、纪检监察、乡镇等组成的调查组,依法依规开展调查。目前,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然而,上观新闻此前报道,陈女士丈夫曹义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当晚8点零8分,陈女士骑摩托车到达污水站并停放。那么官方通报的“19时许一女子在水库游泳溺亡”这个时间就对不上了。之所以要强调这个时间差,是因为按现在的季节,“19时许”天还是亮的,而到了“晚8点”,天基本上就黑了。上观新闻报道,镇长朱晓涛介绍,事发时岸上有20多位村民在乘凉。如果是“19时许”有人在水库溺亡,难道不应该被及时发现吗?

“溺亡”的说法,是指陈女士的死因,为何会溺亡,才是重点。“游泳溺亡”这个说法就引起了一些网友的质疑。陈女士是否因游泳溺亡,结合涉事镇干部将陈女士的摩托车钥匙和手机都扔进了水里的情节来看,还需要更多的证据支撑,不必急着下结论。

一些网友怀疑,陈女士之死有别的什么隐情,还做出了很多猜测。在此也特别提醒,在官方没有权威结论之前不要乱说,以免给家属造成二次伤害。

目前,当地正在调查之中,相信也会有权威结论出来。但要做到如何服众解决众人疑惑,当地有必要做好充分的准备,让结论经得起公众的检验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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