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新闻消息,2023年5月4日,35岁的贺某在K435次列车上突然持刀杀人。5个月后,案件真相逐渐清晰。据澎湃新闻披露,衡阳铁路运输法院认为,贺某实施了杀害他人的行为,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为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但因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故决定对其强制医疗。
贺某有伤人、杀人的先例,如强制医疗好转释放后,其病情再犯,继续伤害或杀害他人,该怎么办?如何避免?10月10日中午,红星新闻将网友关心的问题通过中间人转达给贺某的母亲卓某兰。卓某兰回应称:等放出来了,我就把他接回家,然后长期在这边的医院治疗。我毕竟是监护人。
列车上无端杀人
因作案时精神病发作不负刑事责任
据广铁集团官方微博10月8日深夜通报,2023年5月4日晚,旅客贺某将黑色折叠跳刀藏匿在皮带扣后面。在衡山站,贺某躲过安检进站,登乘K435次列车。当晚21时50分,贺某突然持刀行凶,后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捕。被贺某杀害的乘客谷巩,年仅27岁,是名舞者。据谷巩的亲属告诉红星新闻,当晚,当K435次列车行驶至湖南省衡山县到衡阳市之间时,贺某突然持刀行凶,谷巩的母亲吴某英和谷巩同行,目睹了儿子遇害的经过。
红星新闻了解,贺某35岁,户口在重庆市长寿区某街道,2014年和2017年曾两次持刀伤人,2010年和2011年曾两次被强制戒毒。
衡阳铁路运输检察院审查查明,5月4日21时50分许,在K435次列车4至5号车厢连接处,贺某因精神病发作,产生幻想、幻听,突然持弹簧跳刀连续多次捅刺其身旁无辜旅客谷巩的脖子、背部、胸部等部位,导致巩谷的右肺被刺伤,引起失血性休克合并血气胸而死亡。
案发后,贺某被铁路警方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刑事拘留,5月12日被检察机关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后来的司法鉴定显示,贺某作案时,并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
据此,衡阳铁路运输法院认为,贺某实施了杀害他人的行为,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为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但因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故决定对其强制医疗。
据悉,在法院作出强制医疗决定之前,2023年7月26日,衡阳铁路公安处根据司法鉴定,对贺某予以释放,并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将其约束在衡阳的精神病医院。
6年前曾刀捅伤工友
雇主为其赔偿10余万元
贺某经治疗好转并释放,如其病情发作又伤人怎么办?不少网友在互联网上表达这种忧虑,他有伤人和杀人的暴力倾向和先例,如再度释放,就像颗定时炸弹一样危险,不知何时会爆?
网友的顾虑并非没道理。据知情人张斌告诉红星新闻,2016年,他在重庆开了家劳务派遣公司,贺某于2017年入职其公司,随后被派往当地一家汽修公司服务,但入职不到一个月,贺某就拿刀捅了那家汽修公司的一名老员工敖某。事实上,被捅的敖某压根不认识贺某,彼此没有发生矛盾和冲突。他莫名其妙捅人,后来我才知道他患有精神病。张斌告诉红星新闻,为此,该汽修公司支付敖某各类赔偿款合计100998元。随后,该汽修公司向张斌的派遣公司追讨这笔费用。除了赔偿款,公司还为敖某支付医药费,总共花了大概13万元。张斌称。
我当时就想,这是个危险的人,始终还会惹事。张斌告诉红星新闻,今年5月案发后,当他看到K435次列车上有乘客被刺伤身亡的报道后,心里咯噔一下,因为警方披露的凶手信息和贺某‘对上了’。张斌说。
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的多份判决书也佐证张斌的说法。渝0112民初29168号判决书显示,出生于1987年10月18日的贺某,家住重庆市长寿区,有精神病、犯罪史以及吸毒史。2018年3月12日,重庆市垫江县公安局澄溪派出所民警对贺某进行讯问时,贺某向警方承认自己患有精神分裂症,称之前他在长寿区葛兰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科住院。
该判决书还载明,2019年3月7日,在接受重庆市公安局两江新区分局民警讯问时,贺某说他很小的时候就开始吸毒,还被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2年。
今年5月,贺某在列车上持刀杀人,但因作案时并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经法定程序鉴定为: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但考虑到其因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故决定对其强制医疗。
问题是,如释放再犯,怎么办?如何避免再犯?10月10日中午,红星新闻将网友关心的问题通过中间人转达给贺某的母亲卓某兰,对此,卓某兰回应称:等放出来了,我就把他接回家,然后长期在这边的医院治疗。我毕竟是监护人。
重庆市长寿区一名居民告诉红星新闻,到时放出来了,邻居也很担心,希望社区也要行动起来协助监督和管理,这样才可避免悲剧的再度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