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已连打多虎!
11月27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显示,中国银行河南省分行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王建新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中国银行今年已连续多人被通报,其中就包括中国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连舸,中国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高宗胜等人。
王建新被查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行纪检监察组、河北省纪委监委消息:中国银行河南省分行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王建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行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河北省监委监察调查。
刘连舸被逮捕:涉嫌受贿、违法发放贷款
10月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连舸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连舸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弃守金融风险防控职责,大肆违规插手信贷项目,违法发放贷款,造成重大金融风险,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严重破坏所在单位政治生态,私自携带违禁书刊入境,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出入私人会所、接受滑雪和旅游安排,长期借用管理对象车辆;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徇私录用调整提拔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干预资金借贷,私自留存涉密资料;道德败坏,家风不正,对亲属失管失教;毫无纪法底线,擅权妄为,靠金融吃金融,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贷款融资、项目合作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刘连舸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违法发放贷款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刘连舸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终止其党的二十大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10月16日,据最高检消息,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连舸涉嫌受贿、违法发放贷款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违法发放贷款罪对刘连舸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高宗胜被双开:违法发放贷款,给国有资产造成巨额损失
9月2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行纪检监察组、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行纪检监察组、呼和浩特市监委对中国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高宗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高宗胜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漠视党内政治生活;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长期占用公有住房,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并接受旅游安排,公车私用,安排管理服务对象支付个人费用,借操办丧事之机敛财;违反组织原则,拒不执行组织决定,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廉洁意识淡漠,大肆套取费用占为己有;滥用手中权力,违规插手干预贷款发放;道德败坏,生活腐化堕落;贪欲膨胀,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违法发放贷款,给国有资产造成巨额损失。
高宗胜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目无党纪国法,滥权妄为,将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异化为攫取私利的工具,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违法发放贷款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国银行党委研究,决定给予高宗胜开除党籍处分;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行纪检监察组研究,决定给予高宗胜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经呼和浩特市监委研究,决定将高宗胜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王建宏被开除党籍:以贷谋私、风腐一体的典型
9月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行纪检监察组、山东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行纪检监察组、山东省济宁市监委对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王建宏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建宏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毫无敬畏之心,长期破纪违法,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私藏、阅览有严重政治问题的书刊,与他人串供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贪图享乐,违规长期占用公有住房,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接受高档宴请、旅游及高尔夫活动安排,违规配备使用公车,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违反组织原则,违规选拔任用干部,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好大喜功,漠视、侵害员工权益;滥用手中权力,违规插手干预授信审批事项和采购项目;道德败坏,与多名女性发生不正当性关系;贪欲膨胀,将公权力异化为攫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大肆收受贿赂,数额特别巨大;违法发放贷款,给国有资产造成巨额损失。
王建宏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涉嫌职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是国有金融企业领导干部以贷谋私、风腐一体的典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国银行党委研究,决定给予王建宏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经山东省济宁市监委研究,决定将王建宏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除了上述人员外,中国银行今年还有多名领导干部被查。
7月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中国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陈枫被双开。陈枫系今年1月2日被通报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6月2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中国银行江西省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张东向接受审查调查。
6月1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中国银行宁波市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毛俊平接受审查调查。
1月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行纪检监察组、河北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行纪检监察组、河北省承德市纪委监委对中国银行河北省分行原首席业务经理何方恩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消息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编辑:唐文培责编:张松涛审核:冯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