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宣布
个人养老金制度启动。
在北京、上海、广州、Xi、成都等36个领先城市或地区。
通过全国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
“掌上12333APP”等全国统一在线服务门户网站或商业银行等渠道。
建立个人养老金账户
通过商业银行开立个人养老基金账户。
在这两个账户被打开之后
可以支付到基金账户,购买个人养老产品。
缴纳每年最高限额12000元,可享受纳税优惠。
购买包括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
具体金融产品由金融监管部门确定。
并将公布产品清单。
个人养老金不同于基本养老保险。
是政府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作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首批开办个人养老金业务的金融机构包括
6家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和12家股份制银行。
5家城商行和11家理财公司
14家证券公司、7家独立基金销售机构、6家保险公司等。
参与者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年龄。
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定居,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
领取个人养老金。
参与者死后。
其个人养老基金账户中的资产可以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