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江西省发生一起车祸,造成两人死亡。具体情况如下:搭车人吴先生突发心脏病,导致车辆追尾大挂车,最终一对母女和吴先生均因此丧命。事发后,家属向司机儿子索赔113万,但被法院驳回。
方女士的丈夫诉称,吴先生存在冠心病史,做过心脏支架植入手术在明知自己身体不适仍从事驾驶行为的情况下,同意乘坐公交车,明显存在过错。故要求吴先生的两个儿子在遗产范围内损失1138979元。
吴先生的儿子认为,父亲出于善意同意搭乘,持有驾驶证,且身体状况良好没有不适合驾驶的疾病和症状,对事故没有过错,不应承担责任。交通部门将这起事故定性为交通事故。
法院审理后认为,吴先生让方女士母女搭车是出于好意。从最近两次复诊来看,吴先生并无身体不适。最终,法院驳回了方女士丈夫的全部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