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报道,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30日表决通过召开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根据决定,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将于2023年3月5日在北京召开。
建议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议程为:审议政府工作报告;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审查202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202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审议NPC常务委员会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审议的议案;审查NPC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审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审查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决定任命国家机构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