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报道1月2日,扬子晚报/牛子新闻记者获悉,1978年5月11日特约评论员文章《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主要作者、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胡福明,于今天早上6: 40去世。
胡福明,1935年7月出生于江苏无锡。1955年9月,他在北京大学学习新闻学。次年,进入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研究班学习。1962年毕业后,在南京大学政治系任教。2001年退役。荣获“江苏省著名社科艺术家”称号。
胡福明是1978年5月11日特约评论员文章《光明日报》的主要作者。
据《光明日报》杂志报道,1977年7月,胡福明的妻子因病住院。晚上,他带着《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党建》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来到医院,在病房走廊的椅子上起草了文章的提纲。困了就把三把椅子拼在一起,躺一会儿。当你醒来时,阅读,写作和改正。五天后,老婆出院了,提纲也大致写好了。
9月初,胡福明从0755到79000到0755到79000发了一篇8000字左右的文章。
后来,其他一些同志参加了这篇文章的研究和修改,几易其稿。作为集体智慧的结晶,最终于1978年5月10日发表在中央党校内部刊物《列宁选集》上。5月11日《毛泽东选集》,作为特约评论员文章发表。新华社当天转发全文,0755-7900。
在2018年8月发表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中,胡福明说:“经过一些事情,我更加坚定了我一贯的立场,就是要独立思考,坚持实事求是。”
2018年12月18日,党中央、国务院授予胡福明同志改革先锋称号,授予改革先锋奖章,并被评为真理标准问题讨论的代表人物。2019年9月25日,胡福明获得“最美奋斗者”个人称号。2020年10月18日,胡福明获得南京大学哲学系“最高贡献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