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新闻,临近年底,不少网友呼吁松绑烟花爆竹“禁烧令”。据报道,北京、辽宁、大连、山东等地都出台了今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政策。大连部分地区在腊月二十三至正月十五的7时至23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而大多数地区重申了全球禁止排放的规定。
自古以来,燃放烟花爆竹一直是中国新年仪式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部分城市率先禁止焚烧,到几年前,国内多个城市出台相关规定。“禁烧令”实施以来,效果显著。比如春节期间,空气质量明显改善,燃放鞭炮造成的伤亡人数也明显减少。从这个角度看,“禁烧令”的实施达到了目的。然而由此引发的争议却一直不绝于耳。有人说,烟花再好看,也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也有人说,没有鞭炮声,就没有年味。
在这种背景下,很多网友呼吁为烟花爆竹“禁烧”松绑,可以称得上是一种公共讨论,具有一定的公共价值。
应该说“禁烧令”是刚性的,但不代表它是不灵活的。“禁烧令”已实施多年,有关部门有责任进一步评估其实施效果。如果有必要,他们会继续坚持下去。如果有松绑的空间,他们不妨在适当的时间和地点进行适当的松绑。无论是继续实施,还是开个“洞”,相关部门都应该回应民意,面对公众诉求。
目前,在舆论场上,呼吁为烟花爆竹“禁烧令”松绑的网民不少,支持“禁烧令”的网民也不少,形成了尖锐的“交锋”。这两种声音都是民意的一种形式,也代表了相当一部分人的心声。
相关部门要倾听不同的声音,做出相应的制度安排。有句话说得好:“中国这么大,不同的人对同一件事会有不同的诉求和不同的看法。这很正常,应该通过沟通协商达成共识。”如何凝聚共识,如何针对形势变化及时优化政策,是地方政府部门必须做好的“功课”。这在一定程度上考验着地方政府的治理水平。地方政府应势而不应势,必然被动,应优化而不优化,不应调整也必然被动。关键在于如何达到更好的协调和平衡。
目前,一些地方对“禁烧令”进行了调整。如山东东营发布《东营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在全市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为腊月二十三、除夕至正月初五、正月十五。此举受到网友欢迎,并作为呼吁其他地方开放的依据。需要注意的是,各地情况不同,大城市和小城市的比例不同,山地城市和沿海城市的比例也不同,农村和城市的比例也不同。是否放开“禁烧令”,不应该一刀切,应该因地制宜。关键在于实事求是。
当然,任何公共政策的塑造,往往需要决策部门的实地考察和科学判断,也需要舆论的推动。这是一个良性互动的过程。网民表达诉求要理性,在法治的轨道内提出建设性的观点。如果采取极端手段,尤其是无视法律规定,蛮干,将会适得其反,甚至付出法律代价。
据此前统计,全国已有700多个城市出台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既然是规定,就说明是强制性的。如今,要求松绑的舆论正在发酵,所有的loc都成了公共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