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方都市报》报道,在江秋莲诉刘暖喜案二审判决的第五天,围绕法院判给的近70万赔偿金,江秋莲1月3日在微博中发文,透露刘暖喜正在为法院判给的赔偿金发起网络集资,江秋莲申请微博管理员处理并关闭刘鑫的微博账号。2日晚、3日晚,刘鑫通过微博回应集资一事,称“将公示去向”,称打工赚的钱全部返还。
杜南此前报道,2022年12月30日,江秋莲、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二审维持原判。青岛中院认为,刘鑫作为侵权风险的介绍人和救助人,未尽到对救助人江歌的注意、救助和安全保障义务,对江歌被害明显存在过错。其过错与江歌死亡的后果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刘鑫应当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赔偿金额显示,除赔偿江秋莲经济损失49.6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一审法院判决的案件受理费外,刘鑫还需承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0760元。
2022年12月31日,杜南记者从江秋莲处了解到,她在该案一审期间公开表示打算捐赠赔偿款的初衷不变。刘鑫在履行法院判决时,打算代表女儿江歌将案件的赔偿款全部捐给公益组织或相关部门,帮助有需要的人。在随后的采访中,她透露了自己想为失学女童捐款的打算。
1月2日晚,刘鑫通过微博个人署名文章回应二审判决,文中提到,对于法院判给的70万元赔偿,“既然法院已经这么判了,我只能扛着。如果有人愿意帮助我,我会感谢你,我会记笔记,希望有机会报答你。”署名“刘暖喜”的文章,显示了悬赏的开篇。目前,已有数百人对该文章进行了现金奖励。
1月3日,江秋莲通过个人微博提及此事,称刘鑫因多次违规被微博封禁,现已重新注册新账号,并通过微博发起捐款赔偿。江秋莲向微博管理员申请处理,希望关闭刘鑫的微博账号。3日下午,刘新法微博再次回应,称“我会公示这些助学金的去向”,并表示“等我赚到钱后,我会如数归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