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背后是人们盼望年味回归的心情?

2024-09-18 10:24 生活百科 0万阅读 投稿:开发百科

报纸报道,兔年春节将至,烟花爆竹“禁”“放”的老生常谈再次成为舆论焦点。在刚刚过去的周末,多家媒体再次发声,讨论烟花爆竹的“禁”与“放”。

1月15日央视新闻微信视频号。发布了主持人白的短评论视频。白说:“不久前,许多人吵吵嚷嚷地谈论“禁”和“放”鞭炮,有些地方甚至取消了鞭炮禁令。这种讨论的背后,其实是一种人们期待当年味道回归的感觉。”

白评价说:“没有广州的花市,广州人一定觉得年味淡;没有庙会,北京人大在大年初一会感觉空荡荡的。就像很多老人觉得鞭炮不响,今年就没意思了,但是这些年的味道在今年陆续回归了。那一年不仅仅是亲人的团聚,更是那种你看得见、听得见、闻得见、摸得着的一年。”

据浙江日报15日第100期《烟花爆竹禁与放 是道社会治理必答题》文章,2023年,“禁”“放”话题再度火热,“松绑”禁烧的呼声越来越高。除了烟花爆竹的文化意义,它早已深入中国人的内心。饱受三年疫情之苦的人们也对烟花爆竹产生了更强烈的渴望,它承载着驱邪祈福的意义。与此同时,中国的空气质量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2021年PM2.5已降至30微克/立方米,2021年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7.5%。2013年开始实施的烟花爆竹“新国标”和科技进步,也更好地保障了安全和环保。

“禁”与“放”,这个持续了几十年的话题,在传统民俗、环境保护与城市治理的不断博弈中,再次成为社会治理问题,被置于C位。

文章认为,面对不断变化的现实和舆论,最大的考验是如何因地制宜,均衡地找到“最优解”。“禁”,要有信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决定是否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以下几个“度”,可以作为做决策的参考。——为coachable敞开大门,以扩大其“广度”,谨慎论证其“准确性”,谨慎审视并提高其“硬度”,充分吸收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和科学性,确保其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禁”应该更全面。要对非法运输、储存、交易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严格执法,最大限度地减少“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和追求“破例之乐”的冲动。

文章说,准备和行动越多,疑虑和争议就越少。浙江省政协委员、浙江传媒学院教授葛出席浙江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交了一份《关于浙江省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提案》,其中提到,在原本禁止燃放的主城区,可以选择空旷的操场、广场等地作为各辖区的“烟花广场”,限制规格,指定时间段,避免发生安全事故,扰民。

这是细化治理“粒度”的思考方向和建议。许多地方也在开展专项调查,力争最大限度地消除隐患,同时处理好限制排放与生态环境保护和安全建设的关系。在禁与放之间,在法与情之间,是在人民的呼唤下对治理能力的考验。希望大家能在“最优解”中品味到满满的“人间烟火”感。

湖南传媒红网也刊登了《无论烟花爆竹禁令存废,都应遵循法治精神》文章,文章称,需要指出的是,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不同于一般的公共事务问题,而是关系到地方治理的重大问题

王宏的文章认为,烟花爆竹禁放的存废与科学渐进也是法治精神的基本要求。我注意到,今年一些地方依法出台新规,将全面禁烧修改为特定时间允许燃放、特定区域允许燃放、特定单位集中燃放等多种灵活选项。例如,珠海近日公布了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珠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和《珠海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的决定。《规定》取消后,各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功能区管委会可根据上位法自行划定烟花爆竹燃放区域、时间和种类,并向社会公布。可以说,此举既结合了当地的实际情况,又找到了各方诉求之间的“最大公约数”,而不是死板简单的“一刀切”,可以说是法治精神的“三摩地”。

声明:所有作品(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 shuanku@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