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播王的朋友圈
据红星新闻报道,主播王在朋友圈封面上发布了自己的《释放证明书》,上面写明了自己的户籍所在地、作案原因和服刑时间。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在Tik Tok和Aauto更快的搜索“刑满释放”,看到很多说自己刑满释放的博主,用短视频或者直播的方式进行分享和创作。
一条新的流量赛道悄然出现,运营个人账户的刑满释放人员共同踏上了一条“浪子回头激发网络名人”的新赛道。
然而,这样一个“励志网络名人”也有很多问题。近日,小红书平台账号“天朗哥”发布了自己的《释放证明书》,并写道“我不会接受别人的施舍.希望大家关注我”,获得了众多网友的支持。但很快,就有网友发现并曝光了强迫卖淫罪。账户不会很快被搜索到。
一位资深互联网审计从业者告诉红星新闻,平台会严格审核账号发布的内容。如有违法内容,第一时间控制,严重违规者直接封禁账号。
北京市闻仲律师事务所邓律师告诉红星新闻记者,网民观看网络名人刑满释放并给予奖励和赞扬,很难说是违反具体法律规则的,但民法中也有“公序良俗”原则,即民事主体的行为应当遵守公序良俗而且仅仅因为相关人员醒目的贴着“刑满释放”的标签就给红包、打赏,是违背尊重善良风俗的。
刑满释放人员充当主播。
某人过去的罪行被曝光,他的账户被关闭。
有人说没有收入“养家糊口”
上述小红书《天狼哥哥》因强迫卖淫罪被曝光后,网友纷纷表示“不配重来”,获得支持和关注。他们认为“这样的人成为一个励志的网络名人是荒谬和令人愤怒的”。
与此同时,微博中有账号的《今夜男孩哭了吗》主播描述了自己的寻亲悲惨经历,称自己误入歧途,进入了一所“社会大学”,很有同情心。在Tik Tok上吸引了超过12万的粉丝后,《今夜男孩哭了吗》开始进行商品直播,以昂贵的价格向女粉丝推销卫生巾,但人们发现他的罪名是强奸——。他曾经持刀强奸了一名不满15岁的女性受害者。消息曝光后,众怒,民愤难消。网友表示“极度愤怒”和“无法忍受”。
截至发稿,红星新闻记者在两个平台均已无法搜索到上述账号。但如果在多个短视频平台搜索“刑满释放”,会出现大量刑满释放人员的商业账号。
主播程的直播,往往很早就开始,直到将近凌晨2点才结束。程告诉红星新闻记者,这是一份有回报的工作,他现在能找到的其他工作“收入和回报不成正比”。
事实上,在一位粉丝在直播中告诉他某账号主播的刑满释放人员身份是假的,《浪子回头》是他的替身设计的之后,王发布了自己的《释放证明书》。
刑满释放人员是博客写手。谁在关注他们?
红星新闻记者观看直播并参与粉丝群聊,发现在刑满释放人员的博主直播间,大量服刑人员家属提问、与主播互动、打赏。他们有许多其他渠道无法解决的难题,比如给囚犯多少报酬,他们需要什么样的衣服。
主播程某在赌场做“小弟”,因经济犯罪入狱9年多。一个随从问程:“我一直说不要去,请问,我该去吗?”程某回答:“如果能去,那怕你折腾,花钱,麻烦。我绝对希望你去看他。”
主播王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获刑。他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他做了一个视频账号,因为他没有吐槽。“一个是为了发泄心中的郁闷,一个是希望别人看到我的东西后能够遵纪守法。这是我的初衷。监狱里的生活真的太难熬了。”
被问及账号内直播商品是否有赚钱目的,王回答:“我现在没有收入。粉丝跟我说,我可以挂黄车,别人可以买东西。我当然不排斥赚钱的机会。挂了吧。但我并没有为此解释这货。我连那些货都没有。”
程告诉红星新闻记者,生意上的账都是为了“养家糊口”,活打赏和商品收入有限且不稳定,但“在年景好的时候,比我们县的平均收入高”。
把主播写成短视频账号,有购物入口。
刑满释放人员选择做主播的现实;
出狱后,他缺乏技能,发现很难找到工作。
王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出狱后找不到像开汽车、送快递、送外卖这样的好工作。
同为《刑满释放》主播的程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大部分刑满释放人员学历低,技能欠缺。当被网约车司机等职业拒之门外时,最理想的去处就是不需要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小企业。
王和《刑满释放》主播程都表示没有签公司。程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他曾经短暂加入过“工会”——,一个帮助策划、推流量的组织,需要分成30%左右。
“但是我的类型太不受欢迎了。很多内容他们不了解,也帮不上忙。没过多久,我就退休了。”
争议:
刑满释放人员可以成为“励志网络名人”吗?
刑满释放人员可以成为“励志网络名人”吗?对此,不同的专家有不同的看法。
北京大禹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家伟表示,先不说公平与否,只看社会影响,刑满释放人员很可能因为活不下去了,而成为更严重的罪犯,走向极端,社会应该宽容这样的罪犯。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伟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主播是出现在公共领域的社会形象,代表的不仅仅是一种职业,更是一种需要粉丝和民众对外表演的特殊职业。
2022年4月,国家广电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中共中央宣传部出版局发布《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平台游戏直播管理的通知》。通知提到,一段时间以来,网络直播乱象、青少年沉迷游戏等问题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迫切需要采取有效措施严格规范。通知要求,严禁违法失信人员利用直播发声。网络直播平台要严把主播和嘉宾的选拔关,坚持以政治素养、道德品行、艺术水平和社会评价作为选拔标准。坚决不用那些因政治立场不正确、违反法律法规、违背公序良俗而丧失了道德和体面的人。
朱伟说,“现在一些公众人物,比如偷税漏税、个人道德有问题的名人,都应该被封杀,那么网络名人怎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还是要划出底线的。”
2020年7月6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统计局联合发布了11个新职业,其中互联网营销人员项下的“直播业务员”工作成为本次新国职业,并被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引发关注。
“网络营销人员现在正在全力培训,发放相关资质,未来还需要培训和证书。如果不让有犯罪记录的人进入这个行业,对用户价值的传递和保护会起到重要作用。如果有MCN公司以此为流量口,以‘刑满释放’为流量带货,那价值观就是错误的。”朱伟这样说。
北京市律师事务所邓律师表示,“公序良俗”原则可能只是因为相关人员给红包、打赏带有“刑满释放”的标签,就可以作为认定打赏、给红包无效的理由,但这需要具体成熟的司法实践来明确,目前还没有看到相关先例。
律师陈家伟提出,在上述两起引起网民愤怒的案件中,刑满释放人员都是被社会不容忍的强迫卖淫、强奸等犯罪行为,有特定的受害者和真实的伤害。
律师陈家伟表示,如果被释放的强奸犯在直播中暴露了受害人的个人信息或者其他损害受害人名誉的言论和行为,受害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和停止侵权,如果有公司策划经营,可以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如果自媒体、直播中存在其他严重侮辱被害人、贬低被害人人格的行为,被害人可以以“侮辱罪”提起刑事诉讼。
“对于强奸罪,刑罚不是剥夺政治权利。但如果再犯侮辱罪,侮辱罪的刑罚是可以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刑。然后刑满释放后,罪犯在附加刑期限内没有言论自由。”
专家:
直播从业者需要注意价值导向
朱伟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但是现在有几十种职业是有前科的人真的不允许从事的。这也是规律。直播相关行业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强调价值导向。在引导问题上,如果把出狱作为吸引大家的流量口,这肯定是有问题的。”
红星新闻记者发现,公务员、法官、检察官、法院书记员、中国人民银行书记员、记者、校车司机等职业终身禁止从事所有犯罪。直销员、导游、出租车司机、网约车司机等职业终身不得从事特定犯罪。
一位互联网审查业内人士向红星新闻记者透露,利用犯罪事实进行炒作和消费是平台严格禁止的,比如穿囚服直播、讲解监狱内容信息、讲述犯罪过程等,都在平台的规则范围内。
程说,服刑近10年,他并没有利用出狱的身份,而是因为这是他唯一的创作和内容来源。除了以刑满释放人员的身份分享,程也尝试过运营家庭相关内容,但反馈平平。2023年1月12日,程在自己的账户上发布了一个新的视频,称虽然运营视频账户带来了一定的收入,但程仍希望年后再找一份工作。如果工作不顺利,他就会专心做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