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有此事?

2024-09-17 09:59 生活百科 0万阅读 投稿:如何学运维

天目网讯1月16日晚,有网友在网上发帖称,河南新乡市一名精神科医生看病时被患者连刺5刀,生命垂危。此消息一经发出,迅速引起网友关注。

59岁精神病医生工作时被刺数刀。

16日晚,天目新闻记者联系到了被刺医生的女儿张莉,她告诉了记者事情的经过。“我父亲已经59岁了。他是新乡市主办的县级市长春精神病医院的精神科医生。”张莉说这件事发生在1月11日早上。“我听父亲的同事说,当时父亲正在门诊给一个病人看病。伤者突然闯进办公室,从衣服口袋里掏出一把长约7厘米的水果刀,刺向我父亲。”

张莉说,隔壁诊所的医生在听到他父亲大声呼救后,立即冲进办公室制服了伤者。“我父亲当时已经被伤者捅了好几刀,包括头部、面部和背部。父亲立即被送进手术室抢救,做了开胸手术。目前情况趋于稳定,但体内仍充满各种仪器。”

根据张莉的信息,伤者是长春市精神病医院的住院病人。听说他有多年精神病史,是他父亲之前的病人。“目前还不清楚伤者是否一直由我父亲负责,但经过评估已经出院近一个月了。这次据说是回来拿药的。”张莉告诉记者,16日下午,法医对父亲的伤情做出了相关鉴定,“是轻伤还是重伤”。

张莉父亲的病情诊断。来源:由受访者自己提供

1月17日上午,天目新闻致电长垣精神病医院,工作人员证实属实,但具体情况不方便透露。长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此事。

律师:有必要对伤者进行精神鉴定。

虽然目前父亲的身体状况比较稳定,但看到父亲躺在病床上,张莉不禁要问,如果伤者被证明已经丧失了辨认能力或者控制自己的能力,那么父亲所经历的痛苦应该由谁来负责?长垣精神病医院作为承担长垣市重性精神障碍管理、精神公共卫生服务和精神疾病预防、治疗、康复的医院,没有任何防护措施和安全措施。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吗?

天目新闻记者就此咨询了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袁新伟、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蓝。

袁新伟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造成危害结果的,经法定程序鉴定后,不负刑事责任,但应当责令其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必要时,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犯罪,应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蓝律师告诉天目新闻记者,在这种情况下,应该对行为人进行精神鉴定,诊断行为人是否已经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行为人没有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而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肇事者捅伤了医生,如果医生达到轻伤二级以上,就有可能刑事立案。”根据《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于医院是否承担连带责任,律师兰表示,在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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