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哈尔滨强奸幼女罪犯被执行死刑?哈尔滨4岁女童遭邻居性侵致伤残?"下面是详细的解答,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刘某国曾因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两次被判处刑罚,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使用特别残忍手段奸淫年仅四岁的幼女,造成被害人三处重伤的特别严重后果,严重损害被害幼女身心健康,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极大、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依法以强奸罪判处刘某国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哈尔滨强奸幼女罪犯被执行死刑
2021年9月18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将刘维国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
2020年8月29日18时30分许,被告人刘维国将一名邻居家4岁幼女骗至哈尔滨市道里区城乡路某工地西侧一排水沟内,对其实施奸淫。致被害人身体三处重伤二级,其中一处九级伤残、二处十级伤残。
法院认为
被告人刘维国以暴力手段奸淫幼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犯罪性质恶劣,致幼女身体三处重伤二级,情节、后果特别严重,且刘维国曾有两次强奸的前科,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极大,应依法从重处罚。
2020年12月2日,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认定被告人刘维国犯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不过,此案并未公开审理。
据此,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刘维国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裁定。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前,依法安排罪犯刘维国会见了近亲属,充分保障了被执行罪犯的合法权利。
下一步,哈尔滨市两级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打击刑事犯罪,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对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案件,以“零容忍”高压态势,坚决依法严惩,绝不姑息,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此前网上一条新闻让许多网友痛心,哈尔滨4岁的女童被邻居骗到排水沟内,采用暴力手段猥亵并强奸,该邻居名叫刘维国,曾有两次犯罪的前科,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使用残忍手段至被害人身体三处重伤二级,其中一处九级伤残、二处十级伤残,性质恶劣。据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9月18日消息,被告人刘维国被判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