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商报-红星新闻1月30日,四川出生登记取消婚嫁限制和数量限制的消息在网上引起热议。据了解,为适应三孩生育政策,完善和规范出生登记服务,四川于去年底对2019年3月20日发布的《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并于今年2月15日起施行。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截图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办法》的修改内容主要涉及四个方面:取消了出生登记对象是否已婚的限制,将出生登记的重点转移到生育的意愿和结果上;取消了对孩子数量的限制;同时,简化了出生登记的要求。网上办理出生登记时,可通过相关信息系统获取身份证或有效证件电子证书,不上传身份证明材料。此外,增加了信息共享的要求,增加了“婚育一件事”、出生登记信息共享、电子证照共享等内容。
其中,取消是否结婚和生育子女数量的限制,将“夫妻生育前应当进行出生登记”改为“所有有子女的公民都应当进行出生登记”,引起的讨论最多。
对此,记者从四川省卫健委相关处室了解到,《办法》所说的“出生登记”并非公众所认为的“户口”。出生登记可以网上登记,主要是告知群众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也可以了解群众的基本情况。“跟户口不一样。”目前已在其他多个省份开展。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发布2021年完善出生登记制度的指导意见。
文件规定,夫妻生育子女的,实行出生登记。夫妻可以在生育前办理生育登记,也可以在生育后补办。夫妻可以在一方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乡镇卫生工作机构申请生育登记。不能亲自办理出生登记的,可以委托村卫生人员代为办理。登记时,夫妻双方一般都需要提供身份证或户口本等有效证件。可以通过人口健康相关信息系统获取的信息,不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暂时无法提供的,可以通过当事人承诺的方式处理等。加强出生人口信息共享,打通业务链和数据共享堵点,推进网上、手持、一次性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