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法治日报报道,“我们点了3斤肉,结果上桌后菜的重量只有1斤多。从店员到厨师再到老板,说菜品缩水很正常。”
在天津工作的张文最近和几个朋友来了一顿卤菜。店内极具东北特色的装修和座无虚席的大厅,让张文对菜品充满期待,但菜端上来的时候,张文就觉得不对劲。
张文告诉《法治日报》记者,他们点的3斤肉包括1斤鸡肉和2斤鹅肉。服务员把菜倒进锅里后,重量一看不对,只能看到鸡头和鸡脚。“一开始我们以为是酒店缺鹅,就给服务员打电话询问情况。服务员说菜都上齐了,厨师也找到了。厨师说肉是刚炒的,鹅肉鸡肉都没毛病。”
最后,餐馆老板来了,坚称菜品没有问题:“我们有足够的肉,但是生肉在变成熟肉的过程中会缩水。1斤生肉做菜可能6两左右。这很正常。不信你可以去厨房看看。”但当张文珍准备去看的时候,老板又找借口离开了,摆摆手说“店里生意忙,不要再闹了”,还说要多送他们一个花卷和糊饼。
“这样3斤肉煮熟后可能只剩下一半,老板决定缩水多少完全不公平。”张文说,除了肉量少,肉的“含量”也让他们感到不满。“锅里有鸡脖子、鸡头、鸡屁股,里面全是带皮的白鹅。真正能吃的不多。”
重量短缺、缩水菜、以次充好、掺水.张文吃饭时心脏不好的情况并不是个例。北京市民孙杨最近来了一家蒸汽石锅鱼店吃饭。在选鱼的时候,老板不仅称了桶里面的水,结账的时候还把原本3斤多的鱼收了4斤。
近日,海南省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布了一批旅游市场整治典型案例,部分商家偷吃消费者提供的活鱼进行海鲜加工,皮皮虾在销售过程中存在掺水、短重两种情况。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告诉记者,这种“缩水”行为是餐饮行业不诚信守法的借口。不仅是肉,很多食材煮熟后都会严重缩水。餐饮机构作为专业方,应事先说明生熟关系,或在菜单上注明,顾客要求核对菜品时应予以配合,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陈音江举例说,如果消费者点了一份炸鸡,结果全部或者大部分都是鸡头鸡脚之类的下脚料,明显不符合普通人的消费习惯,属于以次充好,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中国法学会商法研究会理事兼副秘书长朱晓娟认为,餐饮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是关系民生的重大问题,各方应共同营造和维护安全、合理、公平的餐饮质量、环境和秩序。
朱晓娟建议,商家要树立长远思维,诚实守信,根据餐饮行业惯例明确告知餐饮食材的计量方法。至于行业协会,应针对餐饮消费中反映的共性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行业指导,出台自律管理规则,引导餐饮行业建立并执行合理的行业规范,要求餐饮企业对涉及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事项进行必要的说明和解释,使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主导作用。
北京何英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张华认为,除了支付律师费
在江苏省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会长、江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杜看来,相关部门应该加强信息管理。比如某餐厅存在欺诈行为,就要尽快在官网或微信官方账号公布这家餐厅的信用记录。同时,监管部门可以加强对投诉途径和方式的宣传,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能力。
“还要规范餐厅菜单和发票的设计,实现信息对称。菜单和发票的设计要规范、全面,如标明菜品原料的名称、重量、价格、规格等;客人结账时提供标准发票,发票上有菜品的名称、单位、单价、总价,这样如果消费者遇到欺诈,发票就会成为有力的证据。只有充分实现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的信息对称,才能最大程度地防止消费者被欺诈。”杜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