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喝了一小杯。”“酒司机”用手比划着,向交警解释这一杯到底是多大的杯,只见他的手越“长”越大、越“长”越高。元宵节当夜,北京交管局出动1205名民警和辅警,在全市设立207处夜查岗位,展开综合夜查。2月6日警方通报,元宵节当夜,共查处酒驾43起,现场处罚各类交通违法近1700起。
2月5日晚22时50分,在朝阳区北苑路,朝阳交通支队民警在对过往车辆检查过程中,发现一辆红色小客车在距离夜查点不远处减速靠边,民警立即上前对驾驶人进行检查。驾驶人马某某对酒精初筛仪轻轻吹了一下,仪器就立刻发出了警报,马某某显得一脸疑惑,称自己吃饭时只喝了饮料。在民警追问下,司机的话从“喝的饮料,红牛兑柠檬水”变成了“只喝了一小杯啤酒”,民警随即将他带入执法车进行进一步检测,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他血液酒精含量为每百毫升90毫克,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看到这个结果,司机终于承认他是酒后驾车,用手比划着自己只喝了“一小杯”,这“一小杯”也随着他的手不断往外扩,越“长”越大、越“长”越高。他说,刚才只是开车送朋友,距离也不远,于是心存侥幸。与他同车的朋友表示,知道他喝了,但是看见他开车,也没有劝阻。民警按照程序,让马某某进行了抽血检测,结果显示他血液酒精含量为每百毫升125.9毫克。他不仅面临罚款和拘役的处罚,还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月5日晚20时许,在昌平区水南路奤夿屯路口附近,昌平交通支队高速路大队民警发现一辆小客车突然刹车,民警立即上前检查,车窗打开,车内立刻散发出酒味。驾驶员房某经呼气式酒精检测,血液酒精含量为每百毫升105毫克,达到醉酒驾车标准。房某某自称,当天中午和朋友吃饭一起喝了点酒,晚上同事打来电话,催他送些东西回公司,他抱着侥幸心理自己开车出门,没想到被查了。民警带他到附近医院进行了抽血送检,结果显示血液酒精含量为每百毫升119.8毫克。
2月5日晚20时50分,在通州区马驹桥镇史村桥,通州交通支队民警在检查过程中,一名司机被民警拦下。酒精初筛仪刚伸进车窗便发出了警报,民警随即将驾驶人带上执法车,接受进一步检测。经检测,司机潘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每百毫升41毫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通州交通支队民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5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同时驾驶证记12分。
据通州支队民警介绍,不光晚上,结合周末适逢元宵节、出行聚会多的特点,下午时段也安排了查酒岗位,5日下午两三点钟先后查获两名酒驾司机,并依法予以处罚。
(原标题:元宵节当晚,北京43名司机酒驾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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