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光明日报》报道,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公布,2022年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处理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公告》有这些变化:
在“享受税前扣除”部分,增加了3岁以下婴幼儿护理专项附加扣除、个人养老金可在决算时扣除等规定。
在“结算服务”部分,进一步完善了办税预约制度,在维持办税预约开始时间的基础上,将预约结束时间延长至3月20日。
在“结算服务”部分,增加了对生活负担较重的纳税人提供优惠退税的规定。
谁需要汇款?
用什么渠道?
我们来看看
退款还是换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办理汇算清缴:
预缴税额大于最终应纳税额,申请退税;
2022年取得的综合所得12万余元,汇算清缴后纳税额400余元。
收入项目申报错误或者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导致少申报或者未申报2022年度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应当依法据实进行汇算清缴。
什么情况下可以享受税前扣除?
下列2022年发生的税前扣除项目,纳税人可在汇算清缴期内填报或补充:
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费用;
符合条件的婴幼儿护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以及费用扣除、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合格的慈善捐赠;
合格的个人养老金扣除。
既取得综合所得又取得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可以在综合所得或者经营所得中申报6万元费用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复申报扣除。
有哪些处理渠道?
纳税人可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和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优先办理汇算清缴,税务机关将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预填服务;
如果不方便通过上述方式办理,也可以通过邮寄或在办税服务厅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