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没有领完的失业金还可以领吗 官方回答如下?

2024-08-29 10:18 生活百科 0万阅读 投稿:开发问答

失业救济金是国家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给予的经济补助。如果参加了失业保险,用户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申请,是否还可以领取之前没有领取的失业救济金?我们来看介绍。

可以。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简单来说,失业人员只要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就可以重新领取,之前没有领取的部分也可以合并计算,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

以下是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需满足的条件:

1.用人单位和失业人员已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

2.其就业不会因其自身意愿而中断的失业者。其中,“非故意中断就业”包括以下情形:

(一)劳动合同期满或者用人单位主体资格死亡,劳动合同终止的。

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因劳动者违反纪律、规章制度或者不称职且无过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5)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未缴纳保险等违法行为自愿解除劳动合同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是一些关于失业救济金的知识点,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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