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女子称被家暴割喉 丈夫被拘留 当地妇联回应?

2024-08-26 10:17 生活百科 0万阅读 投稿:StackOverflow

=女子发布视频截图

红星新闻,近日,一名女子在社交平台上发布视频称自己被丈夫砍了,随即引发热议。发布的视频显示,该女子脖子上有一道长长的疤痕,插着管子。该女子在视频中称,2月7日被丈夫用水果刀割伤,伤口累计16.5厘米。2月13日,该女子发布视频称,拘留5天后将释放该男子,她担心自身安全。

对此,湖南省张家界市妇联表示,昨日已介入此事,现正在配合公安部门加快办案。“‘拘留几天’就是当事人情绪激动,不了解情况。按照司法程序,是先拘留,再走后续程序。”据悉,目前当事人伤情和情绪已经稳定。张家界市永定县妇联表示,妇联已联合法院等相关部门发布人身安全保护令,目前正在走程序。

涉案女子:

因为不同意,被丈夫砍,多次遭受家暴。

2月8日,该女子发视频称前一天被丈夫割喉。受伤后,她去派出所求助,被送到人民医院。人民医院接到会诊后为她做了手术。

2月10日,该女子发视频称自己多次遭受家暴,被打得满脸是血,孩子也被“打掉”。女方说婚内男方吵架后多次找前任和其他女人“聊天”。女方说要离婚,老公在她下班回去的路口等她讲和。她不同意,她丈夫割了她脖子两次。

女方曝光了两人之前的聊天记录。聊天记录显示,两人曾吵过几次架,争吵中多次出现“流产”字样。男方多次和女方讲和,说自己没有工作,很爱女方,希望得到女方的原谅。女方多次拒绝男方好意,表示希望离婚。

2月13日,该女子发布视频称,该男子被拘留5天后被释放,将立即出来。她担心自己的安全。女人还说,这个男人一直说爱她,但他做的事是伤害她,这次不会心软。女子说,她告诉民警,希望正常走司法程序,不接受调解。

2月15日,红星新闻记者发现,上述视频均被发布方删除。

=女子发布视频截图

当地妇联回应:

已介入事件,后续将会同公安机关共同处理。

对于此事,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县崇文派出所工作人员表示,确实有女子被割喉。永定县公安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公安机关已经介入,派出所民警正在跟进。张家界市妇联工作人员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昨天他们已经介入此事,目前正在配合相关部门加快处理此案。患者病情和情绪也已经稳定,已经出院。

此外,该工作人员还表示,按照司法程序,先拘留后后续程序。当事人所说的“拘留几天后释放”可能是因为情绪激动,不了解情况。他还表示,妇联会配合公安机关处理具体情况。

张家界永定县妇联对网友关注的“人身保护令”作出回应,称妇联已与法院等相关部门联合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目前正在走程序。

张家界市人民医院急诊科工作人员表示,当天确实接诊了该患者,其后续被送往耳鼻喉科治疗。该医院耳鼻喉科的工作人员也证实,一名w

河南金泽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剑指出,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通过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的虐待、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心侵害行为。而且未婚状态下的家暴被纳入我国法律0755到79000的调整范围,所以即使未婚状态下的打人也是家暴,如果情节恶劣,可能涉嫌故意伤害或者故意杀人,法院也会根据犯罪嫌疑人的主观目的、行为手段、损害结果进行判决。

付建认为,丈夫故意割断妻子的喉咙,情节恶劣。涉嫌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反家庭暴力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行为人仍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也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本案明显是家暴。经法医鉴定,女方伤情构成轻伤的,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给予男方行政处罚;经法医鉴定,女方伤情构成轻伤或者重伤的,可以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以故意伤害罪追究男方的刑事责任。

赵良善强调,如果男女双方共同生活,但不是夫妻关系,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家庭成员以外的共同生活的人之间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所以本案仍属于家庭暴力。

赵良善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有遭受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女方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是法院为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保障婚姻案件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人身保护令包括命令被告搬出申请人住所、禁止被告骚扰、跟踪和接触以及禁止家庭暴力的措施。人身安全保护令送达后,由人民法院执行,公安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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