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注销刑事拘留记录,李伟走访了多个部门。
北京青年报-法治曾被微信举报。2022年10月,李伟因工作需要,到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办案系统显示,李伟涉及2016年一起寻衅滋事案,也被刑事拘留。因为这个记录,派出所没有给他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以李伟失去了一份搬运货物的工作。
李伟想起,那次记录源于一次“误会”。那一年,因为和犯罪嫌疑人同名,他被警方下了刑事拘留通知书。但警方确认涉事人员不是他后,才让他离开现场。李薇没想到,这居然让他背上了一个“污点”。
这个记录成了李伟的烦恼。他几次去派出所,要求撤销刑事拘留记录,得到的答复都是“有错,但目前无法撤销”。
2023年2月初,在他的一再要求下,办案的派出所给了他一份“现实表现”材料,证明他与办案系统里的寻衅滋事案无关,但李伟觉得只要系统里的记录不被卖掉,他就会后患无穷。
无法解释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李伟,1994年出生于邯郸市肥乡区东张堡镇。他告诉北青神,2016年10月的一天,他正呆在家里,突然接到南岩村派出所民警的电话,说前一天晚上在一家KTV打架,让他去南岩村派出所配合调查。
李伟不知所措,因为当时他在距离南岩村10公里左右的肥乡县家中,事发前后几天都没有出过村。他没当回事,也没去派出所。他只回复说没去过KTV,建议警察再查一遍。
接到警方电话的三四天后,他收到了邯郸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的刑事拘留通知书。他觉得警察办错案了,自己没有涉案,就拿着证据去了南岩村派出所,证明自己不在。
据李伟说,他要求到南岩村派出所看他的犯罪证据。“警察出示证据时,当场发现我并不是参与打架的那个李伟,而是同名同姓。”因此,他没有被拘留,当天就回家了。
那天之后,李伟几乎忘记了这个“误会”。直到6年后,他才发现,虽然自己与此事无关,但自己名下却有刑事拘留记录。
2022年10月,李伟到邯郸市肥乡区东张堡镇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但警察告诉他,因为办案系统里有刑事拘留记录,所以不能开具。东张堡镇派出所的民警让他去当年的办案单位南岩村派出所。
由于刑事拘留记录无法撤销,办案派出所给李伟出具了一份“现实表现”材料,证明其无犯罪记录,但多名公安内部人士表示,这份“现实表现”并不是正式的犯罪记录。
撤销请求失败。
李伟说,他多次去南岩村派出所,要求在办案系统中撤销其名下的刑事拘留记录,但未果。
贝青神曾了解到,2022年10月,李伟到南尾岩村派出所反映情况后,南岩村派出所现任所长马找到当年办案的民警了解情况。2022年12月23日,马主任给李伟做了说明。
马主任说,他知道的就是当时接到报警,说有人打架,打得很严重。根据当事人提供的姓名,民警在办案系统中找到了李伟的相关信息,并将李伟的照片出示给被打当事人辨认。李伟被当事人指认清楚,李伟被警方传唤。但李伟并没有来派出所说明情况。
据马所长介绍,当时办案民警去了肥乡
至于“为什么没有及时撤销刑事拘留记录”,马主任并没有明确回答。但在与马主任的多次沟通中,马主任告诉李伟,“如果下一步能撤掉,我第一时间给你。如果不能去掉,至少我可以确认你当时没有问题。”
2023年2月9日,在马所长的协调下,南岩村派出所向李伟出具了一份“现实表现”材料,证明李伟本人与早年寻衅滋事一案无关。在材料的最后,他还得出了“此人无犯罪记录”的结论。
然而,李伟并不满足于这种“写实的表现”。他认为办案系统里的刑事拘留记录会造成无穷的麻烦。“即使南岩村派出所证明案件与我无关,但如果孩子在学校需要政审,还是以办案系统中的记录为准,不撤销的话系统中的记录还是会受到影响。”
派出所出具的证明材料中,依然记载着李伟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拘。李伟认为,这个“污点”记录不删除,会给孩子上学和工作留下隐患。
在南闫村派出所做了一次“现实表现”,证明自己与前期案件无关后,李伟来到户籍所在地邯郸市肥乡区公安局东张堡派出所,试图再次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2023年2月13日,东张堡派出所出具的证明显示,系统中仍有“李伟因寻衅滋事于2016年11月30日被刑事拘留”的记录。李伟对此很无奈,但还是希望取消这个记录。
李伟说,从2022年10月开始,他多次到南岩村派出所和经开区公安分局,都没能撤销这个错误记录。无奈之下,2023年2月13日,他委托律师写了一份申诉书,提交到邯郸市公安局督察支队,希望纠正这一错误。
2月13日,北青报记者曾从邯郸市公安局政治部获悉,市局从投诉材料中第一时间获悉此情况,已安排经开区分局核实相关情况。情况属实的,将第一时间责成相关责任人履行相关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