猝死的60岁分拣工不算“劳动者”??

2024-08-21 09:48 生活百科 0万阅读 投稿:如何学C

屏幕截图

纸媒消息:2月20日,浙江宁波一名60多岁的老人在ZTO快递分拣中心工作,因心脏骤停在岗位上猝死。其家属表示,中通公司不承认死者是因工死亡,只愿意赔付意外险金额。

60岁老人在工作岗位上猝死不算因公死亡?针对此事,当地人社局表示,60周岁本身不属于工人范畴。未缴纳工伤保险的,不能认定为工伤。中通公司表示,对于员工在网点意外死亡,我们深感悲痛,并已与家属就善后事宜达成一致,尊重其意愿。

网上视频显示,这位身穿蓝色工作服的老人在分拣过程中突然摔倒在一个装满包裹的麻袋上,随后无力地滑到地上,没能再站起来。画面让观者感到担忧,也让死者是否属于“劳动者”的问题被大众广泛关注。

《工伤保险条例》该提法确定的权利主体主要是指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从目前媒体提供的信息来看,死者确实已经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在法律层面不存在认定为工伤的前提条件。但是,60岁的分拣员确实是“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内死亡或者受伤”,不能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这是不能接受的。

随着中国人口老龄化趋势越来越明显,退休人员和其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获得第二份工作将会越来越普遍。因此,他们与现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有利于这一群体的劳动保护,也有利于仍有丰富工作经验和一定工作能力的老年人继续发挥余热,为社会和家庭做贡献。

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提出,鼓励老年人在自愿的基础上根据社会的需要和可能从事经营和生产活动。2021年11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也指出要“鼓励老年人继续发挥作用”,“老有所养相结合”。既然社会鼓励老年人发挥余热,在劳动保障方面也不能寒心。

有人认为,如果老年职工也享受工伤保险的同等待遇,可能会无形中增加用人单位的用工成本,从长远来看,也会变相排斥用人单位招用老年职工再就业。

然而,经营风险不能转嫁给工人。有行业第三方调查结果显示,46.71%的快递员未与所在快递公司签约;在福利待遇方面,71%的受访快递公司没有为其缴纳社保和公积金,只有不到20%缴纳部分或全部。根据年报信息,中通宁波分公司2016年至2020年年报信息参与人数为零。

也就是说,一旦发生意外,不仅是老年员工,大部分快递员工很多时候也只能自己承担损失。归根结底,很多快递网点不愿意承担这些劳动关系成本,也不愿意承担交通事故等不确定风险。

分拣工人工作时间长,劳动强度大,需要不断弯腰挺直腰杆。一位分拣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和我一起来的人,39岁,干了一天活坚持不下去了。我们这里几个分拣员都老了,年轻的都不干了。都是做快递的。”老年劳动者承担伤亡风险的能力较低,但在工作岗位上受到伤害却不能被认定为工伤,这显然是公众所不能接受的。

统计显示,80后、90后是一线快递队伍中的绝对主力,但也有很多人在五六十岁的时候快递自己的“兄弟”60后、70后。社会受益于他们的辛勤劳动,也应该从制度和法律层面进行探索和完善,填补“空白”,给予老年员工充分的政策保障。

声明:所有作品(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 shuanku@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