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全国政协委员周近日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表示,如果一个人因为犯罪而受到惩罚,那么影响其子女、亲属参军、参加考试、进入重要岗位的规定就应该彻底废弃,否则对受影响的民众是极其不公平的。在没有任何科学证据证明被告人犯罪的情况下,其子女、被扶养人、受影响的人等。肯定会有犯罪倾向,犯罪意图或者犯罪行为。
周指出,罪刑法定、罪责自负是刑法的基本原则,也是现代法治的基本规则之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建议立即取消直系亲属、旁系亲属受过刑事处罚,影响考生或政审对象政审的规定;改革政审方式,优先考虑考生或政审对象的政治表现,注意用实证证明,不受他人行为影响或有关单位单方面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