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政协委员周建议,取消对罪犯子女考试的限制,取消直系亲属、旁系亲属受过刑事处罚等影响考生或政审对象政审的规定。
他认为,政审要着眼于被审者的实际表现,注重实证来证明。
该提案被报道后,有人质疑这种限制是对犯罪的威慑和约束,解除限制是对犯罪的纵容,是对受害者的不公。
周在接受九拍新闻采访时表示,打击犯罪和保护人权应该并重。被告人犯罪,子女受罚,违背了法律上的自责原则。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委员周。
他说去年参加一个刑事案件听证会,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当场哭了。他因酒驾面临刑事处罚,担心这会影响到即将高考的女儿。
“因为这个父亲喝酒,可能会影响孩子参军、考试、就业。这太不可思议了,完全不符合现代法律文明。”
也有人认为,孩子受父母教育,受家庭环境影响,父母犯罪,孩子也可能“聋哑”,不宜担任公务员、警察、军人等重要职务。
周指出,虽然考生和学生与受过刑事处罚的人有亲属关系,但他们在思想和行为上没有必然联系。
他说,如果没有足够的科学证据证明被告人犯罪,他的子女、抚养人、受其影响的人肯定会有犯罪倾向、犯罪意图,或者有犯罪行为,肯定不适合担任公职人员、公安政法干部、参军入伍。
“不能把个别偶然现象作为制度安排,一棍子打死。”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