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商报-红星新闻“三名女子在路边摊买了两碗麻辣烫,花了175元。”2月28日,四川自贡一女子在路边摊吐痰的视频引发关注。
3月2日,自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报称,摊主赖某涉嫌不明码标价的价格违法行为,已被立案调查,并责令暂停经营活动。目前,赖某已就其不明码标价的行为向消费者道歉,并自愿返还双方差价,40元。
何女士对调查结果表示认可和满意。
涉案展台视频截图
女人吐槽:
菜品没有标明价格,两碗麻辣烫175元。
据媒体报道,2月26日,何女士等三名女子在自贡华商鲸鱼广场附近的路边摊买了两碗麻辣烫,花了175元。
“我们三个人,一起,晚上想吃点麻辣烫,然后看到路边摊正好。”何女士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摊位上每一道菜的价格都没有标注,摊主只是说了一些。“素菜1元,韭菜没说多少块。”然后,他们拿走了蔬菜。“篮子里的蔬菜不多,我们加了很多菜叶。”
当摊主说出两碗麻辣烫的价格时,何女士以为自己听错了。“他说178元,然后看到我的反应有点惊讶。他少给了我3元,也就是175元。路人都被吓跑了。他把锅煮了,我怎么还?”
何女士说,吃饭的时候没什么心情。“以后遇到这种路边摊,一定要先问清楚价格。”视频还显示,何女士消费的路边摊上面有“正宗麻辣烫”字样。
最新公告:
停业调查,摊主已道歉并退还差价。
3月2日,自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微信发布该局高新分局情况通报。
报道称,2月28日,网友发帖自贡“女子花175元在路边买两碗麻辣烫”,引发舆论关注。自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进行调查核实。
自贡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分局通报
经与消费者联系,其中3人于2月26日19时许到自贡华商鲸鱼广场附近的麻辣烫游摊消费。摊点经营者赖某未对所售食品进行定价,消费者在点餐过程中询问了部分菜品的价格。菜品价格从每串1到10元不等,消费金额175元。
2月28日,执法人员已对赖涉嫌不明码标价的价格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责令其暂停经营活动。
通报还称,3月1日,该局会同高新区城管执法大队对涉事商圈摊点的明码标价、食品安全、规范经营等方面进行了约谈。赖已就其不明码标价的行为向消费者道歉。双方就食用的食品种类和数量相差40余元,赖已自愿退还给消费者。
下一步,该局将依法查处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