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就业、整治彩礼、职场女性、非婚生育……妇女节 她们说?

2024-08-09 10:12 生活百科 0万阅读 投稿:开发技巧

本报讯,今天是“三八”妇女节。我们在纪念妇女在经济、政治和社会领域所做贡献的同时,也不忘那些为保护妇女权益摇旗呐喊的人们。在一年一度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代表们为妇女争取平等权利和机会,努力改善她们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为此,本报推出妇女节专题报道,呈现多位代表委员和全国三八红旗手对妇女权益的建议、提案和思考。

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张晓兰:

积极营造友好的婚育环境,促进妇女提高职业技能。

目前,中国的生育率仍在下降。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2年末人口自然增长率首次出现负增长。

张晓兰认为,这种情况是多重因素作用的结果,其中婚育观念的改变是一个重要原因。随着家庭结构的深刻变化,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化,人们对家庭功能和价值的认识和理解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

她建议,要从转变观念入手,构建与鼓励婚育相适应的新型婚育文化;落实扶持政策,缓解婚育焦虑;丰富服务供给,提升婚育幸福体验;弘扬优良家风,共建幸福家庭。

在缓解婚育焦虑方面,她建议充分发挥公共政策的调节作用,为家庭提供住房、就业、育儿、教育等全方位支持,帮助家庭解决婚育实际困难。完善相关社会保障,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探索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生育保险的途径;维护生育群体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合法权益,降低生育和养育成本。鼓励出台移风易俗的地方性法规,有效发挥村规民约、公民公约等规范作用,引导家庭践行“不要彩礼要幸福”的时代新风尚,为构建新型婚育文化提供保障。

张晓兰还建议,培育和扶持更多的公益婚介机构,组织线上线下的交友活动;大力发展便捷可及的普遍育儿服务,多渠道增加育儿服务供给,加快育儿专业人才培养,满足家庭对育儿服务的民生需求,降低家庭育儿的时间、经济和机会成本,有助于树立积极健康的婚育观念,让人们愿意结婚、敢生孩子、会养、善育儿。

此外,张晓兰还带来了《关于促进妇女提高职业技能,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提案》。她建议:为女性提供更多的培训资源,在中等和高等职业学校增加更多适合女性的专业;加大妇女培训经费投入,财政、人社部门、工会等部门将加大对转岗、再就业、失业等就业困难或经济困难妇女以及农村、欠发达地区妇女的培训帮扶力度,相关培训纳入政府补贴培训范围;加强对妇女培训的宣传和指导;建立按性别分列的职业教育统计制度,确保妇女平等获得职业教育和培训。

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吴海英:

治理高价彩礼,培育时代新气象。

吴海英介绍,近年来,各地各部门不断探索创新,通过体制机制约束、宣传教育引导、家庭教育渗透、党员干部带头、典型示范引导等多种方式,采取措施治理高价彩礼、“零彩礼”和“低彩礼”已经悄然b

相关调查显示,28.5%的被调查者认为高价彩礼仍较为普遍,43.5%的被调查者认为高价彩礼给男方家庭带来经济负担,这也是部分农村家庭“因婚致贫”、“因婚返贫”的重要原因。同时,天价彩礼的管理还存在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一是思想意识上,仍有人认为“彩礼是女儿身价的标志,彩礼越高,女儿越好,彩礼越少会惹人笑话”。调查显示,54.2%的人认为“爱面子、随大流”是索要高价彩礼的首要原因。第二,在婚恋市场上,35.2%的受访者认为“娶老婆难”是彩礼价格高的第二大原因。与此同时,在农村,“媒人”等婚姻中介从彩礼中“抽成”,也推高了彩礼金额。第三,在治理措施上,目前天价彩礼数额界定不清,彩礼控制主要靠基层管理者的劝导。

吴海英建议,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培养正确的婚恋观。二是加强调查研究,加强基层指导,如相关部门开展专题调研,为精准治理提供依据;引导基层自治组织在村规民约中增加“限高”条款,提出具体的约束性标准,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出台地方性法规。三是抓住重点群体,整体推进。有关部门将婚丧嫁娶情况纳入党员干部考评、提拔、监督管理,落实相关承诺和报告制度;引导基层发挥红白理事会和乡贤会的作用,引导村民执行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章程等相关规定;通过制定“红娘公约”杜绝高回扣。四是优化服务措施,完善激励机制。建议相关部门立足职能,搭建公益性婚介平台,培育社会组织,为未婚男女提供免费婚介服务。

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林毅:

采取积极措施,鼓励用人单位为男女创造平等的就业环境。

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2022年对29个省区市1043家企业的调查显示,自实施三孩生育政策以来,25.39%的受访企业承认存在只招男性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男性的情况;在930家有女职工的受访企业中,63.40%未落实延长产假政策。

同时,上述调查发现,43.81%的受访企业反映企业生育费用占工资总额的比例超过0.5%,即企业承担的生育费用与失业保险费率大致相当;82.36%的人希望补贴产假和延长产假的社会保险费,74.40%的人希望延长产假津贴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48.71%的人希望对当年生育女职工的企业适当减税,41.99%的人希望政府优先购买有一定比例女职工的企业的产品或服务。

林毅认为,采取积极措施鼓励用人单位创造男女平等的就业环境,是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的重要一环。为此,她建议:

一是抓好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实施。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对就业性别歧视作出了重点规定,明确了就业性别歧视的情形、救济渠道和法律责任。建议该部

三是落实男性育儿责任。育儿假和男性陪产假的实施,可以平衡两性的成本差异,营造有利于公平竞争的就业环境。同时也可以强化男性的育儿责任,分担女性的育儿压力,有利于提高女性的生育意愿。

第四,表彰在创造男女平等就业环境方面成绩突出的用人单位。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妇联原副主席、书记处书记林坦: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切实保护农村妇女权益

农村的离婚、丧偶妇女和“已婚妇女”被强迫或阻挠迁移户籍,土地承包经营权被收回。类似的纠纷在农村时有发生。

2022年12月,《劳动保障监察条例》通过一审,初稿非常重视维护农村妇女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资格和权利。总则部分明确了男女平等原则,不得以未婚、已婚、丧偶、无男性为由侵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妇女权益。对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有异议或者因收益分配产生争议的,明确规定行政和司法救济途径。

林坦指出,为从源头上防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侵害妇女权益的行为,应从以下两个方面进一步完善:一是明确乡镇党委、政府对村集体经济组织重大事项进行事前审查指导,事后责令改正;二是保障妇女参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决策管理,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应当有一定比例的妇女代表,同时集体经济组织董事会中应当有妇女成员。

全国政协委员、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主任、湖北省妇联兼职副主席谢:

出生登记取消婚姻限制

谢介绍,目前,我国现行的出生登记已在上海、陕西、广东、安徽、四川等地实行,但尚未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导致生育保险的福利只服务于出生登记的人群,未登记的不能享受生育政策。

因此,她建议取消出生登记对象是否已婚的限制,将“夫妻生育前应当进行出生登记”改为“凡有子女的公民都应当进行出生登记”。这意味着非婚生子女和四个及四个以上子女可以申请出生登记。

谢认为,只有修改生育登记,把重点转移到生育意愿和生育结果上来,回归到人口监测和生育服务的本位上来,才能保证妇幼服务更好地发展,才能更有效地监测中国人口。因此,出生登记取消结婚限制是现代国家的国家需要,是保证少数人正常生活的必要措施。

她还提出了具体建议:取消出生登记中的婚姻限制;切实完善非婚生子女落户、托幼、就学、就业等权益保障,逐步向未婚女性开放生育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基层组织、社区、街道、学校要积极介入非婚生子女家庭,给予帮助和保护,做好引导教育,不让非婚生子女感受到歧视和伤害。

全国三八红旗手、广东省政协委员、科大讯飞高级副总裁杜兰:

可能很多职场女性都会被问到一个问题:如何平衡家庭和事业?而且很少有男人会被问到这个话题。说到平衡,杜兰认为自己一直有一个比较“自私”的观点。每个人的生活都是一个

在职场中,她认为没有“性别”。比如,对于一个企业领导来说,无论是男领导还是女领导,都要承担企业发展的使命和责任,对结果负责,从头思考。

杜兰说,现在的女性有很多机会,但很多时候很容易受到性别角色的限制。她经常鼓励身边的女伙伴要勇敢,要敢于“坐在桌边”。只有经历了“打怪升级”的挫败感,她才能享受到巨大的成就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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