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新闻,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一直是每年两会的重头戏之一。很多人关注今年的“两高”报告涉及治理网络暴力的内容。——最高法报告指出“保护人格尊严免受网络暴力侵害”;最高检报告指出,“坚决惩治网络暴力‘按动按钮伤人’”,这也是网络暴力首次出现在最高检报告中。
在两会会场,不少代表委员也对网络暴力的治理建言献策:建议制定反网络暴力法,明确网络暴力的法律定义,完善网络暴力管理体系建设,以组合拳加大对网络暴力的打击力度,坚决惩治“按下按钮伤人”的网络暴力行为。
从寻亲的男孩刘,到爷爷床前的粉发女孩,再到开拖拉机进藏的“管理”.网络暴力引发的悲剧屡有发生,公众对此的讨论度很高。“两高”报告和代表委员对网络暴力治理的关注得到了舆论的好评。
频发的网络风暴暴露出网络治理的法律保障机制尚不完善。目前我国相关法律只规定了侮辱、诽谤、侵害他人名誉权和隐私权的网络欺凌者的法律责任,缺乏对网络平台的约束,容易造成管理漏洞。违法成本低也是网络暴力的重要原因。部分网民道德水准和守法意识弱化,甚至抱着“按下按钮伤人”的心理。
一个具体的社会问题,人们更担心的是其背后的普遍性、规律性问题和动机,以及可能出现的系统性风险。这些都需要更高层次的立法来统筹监管,明确平台、网民、受害者的权利义务,最大限度的防患于未然,给这个问题踩刹车。
不仅是网络风暴,经济、生活和治理方式都在不断向数字空间延伸,这必然会带来新的法律风险和治理挑战。同时,现实世界中出现过的社会问题,很可能以相同或不同的方式在虚拟空间中“再现”。
解决数字空间的社会问题,一方面需要综合政策和协同治理,需要立法作为制度保障,需要公正司法和公平执法,就像解决传统社会问题一样;一方面,不能简单照搬过去的经验,而要寻找新的手段来适应新的环境和新的变化,用技术提前嗅出潜在的风险,让法治及时有效地为变革中的社会保驾护航。
不可否认,法律具有天然的滞后性,这就要求立法机关迅速应对时代的发展,调整变革发展过程中不断变化的社会法律关系。从这个角度来说,立法、执法、司法的意义不仅仅局限于“法”本身。
以网络暴力的立法为例,法律如何界定和规范这种行为,如何划清网络评论的合法与非法、罪与非罪的界限。厘清这些问题,既是立法的需要,也是解决问题、规范制度、引领法治中国发展的需要。
问题是时代的声音。当社会某一方面的问题凸显时,有效的法治不应回避问题,不演独角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供制度保障,最大程度消除误解和疑虑,带来稳定的社会心理预期和发展预期。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树立公众对法律信任和信心的关键。一位法律学者说,法律不是优越的,而是解决社会问题的,这也是制度供给的本质。——填补空白和漏洞,消除不应有的“灰色地带”和“弹性空间”,解决具体问题背后的系统性、体制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