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视频消息,近日,吉林长春中院对邮政集团分公司员工提取女储户百万存款一案作出判决。2011年,邮储银行工作人员李某某要求田女士给他顶岗,田女士向李某某银行卡转账100万。李某某随后以田女士的名义开了一个有100万元存款的存折发给田女士。随后,这笔钱被分成43块,通过银行卡和ATM机的方式全部取走。帖子称,田女士办理了一张银行卡,并自己签名。田女士称对此不知情,并对签名提出异议。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李某利用职务之便,在田女士不知情的情况下,为其存折办理银行卡。李使用该卡提取田女士名下存款用于个人营利活动,至今未归还。法院判决邮政公司向田女士支付本金100万元并支付利息,邮政公司不服,提起上诉。长春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