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部委管理的国家局组建的通知国发〔2023〕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根据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组建方案, 经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和国务院第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就部委管理的国家局机构设置通知如下: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
国家能源局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国家数据局由国家发改委管理。国家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局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国家烟草专卖局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国家移民局由公安部管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由自然资源部管理。国家铁路局由交通运输部管理。中国民用航空局由交通运输部管理。国家邮政局由交通运输部管理。
国家文物局由文化和旅游部管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管理。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管理。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由应急管理部管理。国家消防救援局由应急管理部管理。国家外汇管理局由中国人民银行管理。国家医药产品管理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
国家移民局增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的牌子。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增加了国家公园管理局的牌子。国家公务员局在中组部挂了牌子,将承担相关责任。国家档案局和中央档案局,国家保密局和中央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密码管理局和中央密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列入直属机关中共中央直属机构序列。国务院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