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儿女上学与“那个男人”领证 怕影响孩子此前未报警?

2024-07-29 09:33 生活百科 0万阅读 投稿:JAVA百科

据红星新闻报道,2013年10月,25岁的佤族女孩乔云在被拐卖多年后回到云南沧源老家时,已是两个孩子的母亲。

我的家乡变得陌生,当我听到熟悉的地方口音时,乔云无法用同样的语言回答。面对年迈的父母和身边的孩子,乔云推迟了报警。直到2023年初,她才下定决心公开求助。今年2月,云南临沧沧源县警方立案侦查。

乔云说她希望绑架她的人会付出应有的代价。

3月23日,红星新闻联系了乔云所在村庄的村支书和当地镇政府的工作人员。他们均向记者表示,乔云已被绑架,案件后续情节以官方通报为准。3月27日,临沧沧源县委政法委书记告诉记者,据他了解,

在外出打工迷路后,她的父母没有报警,因为带她去上班的杨当时是的男朋友。杨承认他拐卖妇女。“目前,公安机关正在处理。”

说明自己的情况

14岁移民工人被绑架。

试图逃跑,但被那个人抓住了。

乔云是云南沧源人。2003年,14岁的她辍学到县城打工。因为家里有很多孩子,乔云想为父母分担经济压力,所以她产生了在其他地方工作的想法。

虽然家人不同意,但当老乡杨告诉她和另一个伙伴可以带他们出去工作时,选择了和杨一起离开沧源县。

乔云说,那时候她还没有手机,离开沧源出去打工也没时间和父母交流。“那时候我妈会来县城看我,但是我离开沧源的时候,我都没来得及和父母道别。”后来她才知道,她走了以后,父母到处找过她。

但是我找不到,所以我以为乔云“走了”。

她不会想到一个轻率的决定会改变她的生活。告诉《红星新闻》,一路上的开销基本都是杨一个人承担的。“我当时很信任他,所有的费用都是他出的。”但随后杨开始向湘桥云索要相关“费用”。

“我们俩基本都没钱,然后他就开始逼着我们卖了我们。”

杨带着和她的另一个姐姐一路向北,最后停在陕西。一天,接到杨的通知,说要给他们找个婆家。“他叫我们起来洗,我们不同意。我们说是出来打工的,所以第一次就没卖。”

但是好景不长。此后,杨不断要求还钱,最后逼迫“嫁”出去。“他说让我在那里结婚,然后过几个月来接我们。因为他在威胁我,我别无选择。”

2004年11月左右,巧云记得,自己被以不到3万元的价格,卖给了宁夏固原某县城的“买家”。她被“买方”家的一对兄妹接走,其中29岁的男人,后来成为了巧云两个孩子的父亲。在讲述这段经历时,

巧云对于两个孩子父亲的称呼,一直是“那个男人”。

巧云的记忆中,她被接走时并没有过多的反抗,更多是绝望和麻木。她在汽车上颠簸了很久,随后步行到买方家中。

巧云首先跟“那个男人”的妹妹同住一起。她告诉红星新闻,因为同是女性,这个女孩在生活上对她颇为照顾,“她会给我洗衣服,做饭”。

起初,买方会尽量照顾她的饮食习惯和生活习惯,“没有强迫我劳动或者是别的,一开始也并没有过多地限制我的自由。”巧云说,但几个月过去,杨某并没有来接巧云。对父母及故乡的思念,让巧云不断萌生逃跑的念头。

2005年的一个雪夜,巧云终于下定决心出逃,“我在云南长大,都是青山绿水的。那天突然就下起了大雪,然后树上光秃秃的,突然就非常想家,决定晚上就跑。”

这次出逃从一开始就注定了失败。就在巧云深夜想通过高大院墙下的梯子离开时,“那个男人”与她在院落中“不期而遇”。巧云爬上梯子,从高墙上跳下栽入厚厚的积雪中,蹒跚着跑出了几十米,就被他追上,

“我知道他说让我跑是反话,也是在试探我。我跑了几十米就摔倒在雪地里了,那个男人追上我踢我的小腿,然后把我带了回去。”

这次逃跑之后,“买家”一方对巧云开始严加看管,“他们看我看得很紧,白天院门都是锁着的,如果他们要出去,家里房间的门也是锁着的。”

无奈

生下两个孩子

为解决儿女上学问题与“那个男人”领证

在买方家住了近一年后,“那个男人”最终还是对她“下了手”。

巧云说,“那个男人”趁他妹妹不在家,强迫她发生了关系,“他来到我的房间,然后就用细麻绳把我的双手反绑了。”

生第一个孩子时,巧云给家里写了信,随后她接到了母亲打来的电话,“我们两个都很平静,但我的心里真的很痛。当时觉得自己可能再也逃不出这个境地了。”

生了孩子,又与家人建立了联系,巧云回家的念头渐渐被压下去了一些。但对于“那个男人”,巧云始终保持冷漠,“就是很讨厌那个人,你不喜欢的人,你怎么看他都不顺眼。”

生活的琐碎和无时不在的看管也让她不堪重负,巧云说,自己曾意图轻生。她那时候总是觉得,自己在别人的地盘,做什么都是于事无补的。

此后,巧云又生下了一个孩子,“在大女儿年纪大一些时,我基本上可以出门了,但那时候也麻木了,有时候看着自己的两个孩子,心情会稍微好一点。”

巧云说,大女儿4岁时,曾经问她是不是被拐来的,这个问题让她无比伤心,“孩子什么都是知道的。”

两个孩子最终成为了巧云最大的牵挂。

2013年,在巧云趁男方外出打工逃回云南沧源故乡后,她为了解决孩子的上学问题,甚至主动联系了“那个男人”,并再次返回宁夏办理了结婚证。

对于和男方领结婚证一事,巧云告诉记者,在2013年孩子上学需要户口,给孩子补办户口时,自己也咨询过,以为必须要结婚证,当时不知道还有其他落户途径,所以就和他领证了。

在办理了结婚证后,“那个男人”曾经和她短暂回到沧源生活过一段时间。随后“那个男人”以上学为理由将大女儿带回了宁夏,2015年,“那个男人”又把小儿子也带走了。

从2013年回到故乡之后,巧云一直没有报警,一双儿女成了她最大的软肋。巧云希望追究杨某的法律责任时,也担心会牵连到“那个男人”,从而影响到自己的两个孩子。另一方面,她也觉得“因为事情过去那么久了,

还领了结婚证,说出去也没有人相信”。

在两个孩子被接走后,巧云再也没有和他们见过面,但她还是会跟孩子在微信上聊天。2023年初,巧云决定公开求助前,曾小心翼翼地征求了大女儿的意见,“我是要抓一些坏人,可能会让你父亲受到一点牵连,

希望你能理解。”巧云说,当时女儿的反应“比较平静”。

释法

如今是否过了追诉期?

“买家”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今年2月,巧云联系上知名打拐志愿者上官正义,诉说了自己的经历,并将其经历在网络公开。2月10日,巧云拿到了沧源县警方的立案告知书。当地警方认为她被拐卖一案,符合法定条件,已经立案侦查。

3月23日,红星新闻记者联系到云南省临沧市沧源县检察院,相关工作人员回应称,案件正在核查中。对于究竟是对“是否批捕的核查”还是对案件其他细节的核查,上述工作人员称暂时不便答复。

云南省临沧市沧源县委政法委回应表示,在巧云公开求助之后,他们就派了工作专班前往巧云的户籍地及常住地了解情况,“后续的工作还在开展当中。”

3月27日,临沧市沧源县委政法委书记向记者表示,据其了解,巧云外出打工走失后,其父母并未报警,原因在于带她打工的杨某是巧云当时的男朋友,“男朋友把她卖了,一直都没报过案,所以说现在案情还有点复杂,

已经交由我们公安部门依法在重新梳理。”该书记还表示,杨某承认自己拐卖妇女,“目前公安机关正在处理”。

当地警方出具的立案告知书

在等待案件调查过程中,巧云亦有对案件已过追诉时效的担忧。

对此,四川一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林小明律师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根据《刑法》 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同时,“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

林小明表示,由此可知,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法定最高刑为死刑,其追诉时效为20年,而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如果当事人所述确凿,

从2004年11月犯罪之日起算尚未过追诉期,从2013年犯罪行为终了计算,也没有过追诉期。”此外,按照《刑法》 有关规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

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即便追诉时效已经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也可以核准进行追诉。”

另一方面,对于收买被拐妇女一方,也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根据《刑法》 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不过,林小明律师表示,追究收买方的刑责,

会影响其直系亲属,这意味着她的两个孩子会受影响,如果当事人愿意谅解,收买方的刑罚则会从轻或减轻。

此外,据红星新闻此前报道,记者梳理近10年逾400份涉及“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判决文书发现,在刑罚方面,将收买被拐妇女罪与强奸罪、非法拘禁罪等数罪并罚因而刑罚较重的案件不占主流地位,

绝大部分判决仅以“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一罪进行定罪处罚,缓刑的适用率较高,约占7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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