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项目分类鉴别指南》的通知。其中提到加强机构和行业自律。培训机构要落实自我治理责任,对培训项目类别进行自我判断、自我评价、自我检查,自觉按照“守纪律”或“不守纪律”的相关治理要求开展培训活动,不得出现名不符实的情况,不得违规开展纪律培训活动。
《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项目分类鉴别指南》印发教育部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项目分类鉴别指南》号决策部署,指导各地加强学科校外培训方案认定,督促完善制度和建立专家队伍,提高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指南》强调,分类认定工作要坚持严格标准,严格遵循中央精神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落实属地行政责任,厘清界限,严格要求,规范程序,体现权威性和严肃性;坚持科学严谨,充分依靠专家力量,综合分析培训方案实际情况和具体问题,给出客观、公正、独立的专业鉴定意见,确保科学严谨;要坚持统筹协调,加强主管部门横向协作和区域间协调推进,坚持“一盘棋”,避免在实践中出现“低洼区”“空白区”“矛盾区”。
《指南》明确了识别依据,即从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培训方式、评价方式等维度综合考虑培训项目。如果满足以下特征,则判定为学科训练。第一,培训的目的是学科知识和技能培训,主要服务于提高学习成绩。二是培训内容主要涉及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的学习内容。三是训练方法侧重学科知识讲解、听、说、读、写、算等学科能力训练,以预习、教学和巩固练习为主要过程,教师教学示范和互动为主要形式。四是成绩评价重在筛选和选拔,以学生学业成绩和考试成绩为主要评价依据。
《指南》强调完善相关制度建设。一是建立分级指导机制。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地方统筹,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及时指导、纠正认定中的偏差或者困难。当发生较大争议或难以认定时,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提交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研究裁决。根据工作需要,教育行政部门可以协助非学科培训部门,提供相关项目分类和认定意见,对“学科”认定拥有最终决定权。二是建立专家鉴定制度。各地要成立专家组或委托专业机构对无法直接推断的培训方案进行综合研究判断,并得出鉴定意见。专家组应包括相关学科、课程、教学等方面的专家。相关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为未在培训机构工作或兼职的非利益相关者。三是加强机构和行业自律。培训机构要进行自我判断、自我评价、自我检查,规范培训活动,不得出现名称与实际不符的情况,不得无形中变异、违规开展违纪培训活动。
下一步,教育部将指导各地抓好落实,严格把关,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违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