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浙江省三胎政策奖励?浙江三胎罚款吗?"下面是详细的解答,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中央出台的三胎政策其实是一个全民性的政策,对于想找到自己城市的三胎政策,可点击下方对应省份快速获取关于自己省份的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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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三胎罚款标准
根据最新的〈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新计划生育条例对于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作如下规定:
浙江省最高罚款二倍至四倍征收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县(市、区)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下列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1. 多生一胎的,按照二倍至四倍征收;2. 多生二胎以上的,按照前一胎的征收标准加倍征收;3. 符合再生育条件但未经批准生育的,按照零点五倍至一倍征收;4. 已满法定婚龄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第一胎,满六个月后仍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按照零点五倍征收;生育第二胎的,按照一倍征收;5. 未满法定婚龄生育的,按照一点五倍至二点五倍征收;6. 有配偶的一方与他人非婚生育的,按照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标准加倍征收;7. 民政部门、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现收养子女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的,应当责令当事人在五个月内改正;
当事人未在五个月内改正的,按照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标准征收,个人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还应当按照其超过部分的一倍至二倍加收社会抚养费。
第四十二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也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
计划生育部门按照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第四十三条: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十四条:不符合法定条件多生育的,除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外,产假期间不发工资,妊娠、分娩等一切费用自理,取消其他生育福利待遇,男女双方各处降级以上的处分,直至开除公职。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在其职权范围内规定其他限制措施。
浙江省生育三胎有没有补贴
生育三胎是没有补贴费用单,但是等到三胎政策正式放开后应该也可以获得以下补贴:
浙江省生育三胎目前没有补贴只有罚款
一、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具体补贴标准为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一般规定是产假休完后即可办理生育津贴的申领,截止时间是所有产假期满后3个月,注意因为社保是分地区统筹的,所以不同的地区,规定也会不同。三胎生育津贴发放标准和一胎一样均为六个月,只要当事人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有准生证的费用都可以报销,报销标准都一样;
二、生育医疗费
生育医疗费即生育就医的医疗费用,包括有生育产生的费用和计划生育的费用。其中生育生产的费用包括有住院费、医疗费等等,计划生育的费用包括结扎、复通手术等医疗费用。各地都会按照当地标准要求,给予一定的报销补贴;
报销生育医疗费是生育补贴的一种
三、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用
顺产和流产按年度月平均工资×25%的标准进行补助,难产和多胞胎按年度月平均工资×50%的标准进行补助;
四、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需要注意的是生了二胎之后,独生子女相关补贴就无法进行领取了。同时虽然国家现在正在进行全面开放三胎政策相关计划,但计划生育依旧是不变的策略,对于多生超生的农户家庭无法享受补贴政策。
现在浙江省计划生育三胎需要罚款多少钱,生育三胎有没有补贴,根据浙江省社会抚养费征收条例,最高按照二到四倍收取社会抚养费,对于补贴,因为国家还没有正式出台三胎政策,所以说三胎补贴也就没有。